福州: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录 拒绝超标车

25.11.2015  18:34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而因其引起的交通事故亦常有发生。其中特别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其制动性能却相差甚远,其设计时速、整备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更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第一帮帮团联合推出系列报道,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录,今天给大家宣传的是:安全驾驶  拒绝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  存极大安全隐患


在各种监控的镜头中,这些触目惊心的事故视频,都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般速度超过安全设计,制动性差,且不按交通规定行驶,一旦遇到危险,很难及时刹车,极易发生人身安全故事。同时,这些超标电动车一无牌照、二无保险,不仅给交通管理带来了难度,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索取经济赔偿也有一定困难。


拒绝超标电动自行车,为的是骑行者的安全。记者跟随福州交警上路执法时注意到,仍然有不少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市民。眼前这位市民不仅骑行在机动车道上,甚至还边打着电话。马上被交警拦了下来。


福州交警上路    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


福州交警支队台江大队小桥中队的负责人林宗表示,这位市民的行为非常危险,并且劝诫他能将超标电动自行车尽快换成达标车。


现场这位大姐在被交警拦下后,不愿接受处罚竟丢下车转身离开。而这位市民,不仅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车辆一侧还载着尖锐的作业工具。


从现场整治情况来看,一些市民甚至不知道如何识别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达标电动车,但也存在一些明知故犯的骑手。


林宗表示在一个小时的查处过程中,已查处了12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特别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第二条就是它载人载货;第三条就是逆向行驶,这些都是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们一一对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劝阻,并根据《福州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了200元以下处罚。


拒绝超标电动自行车  安全上路


2015年3月1号,一辆违规载人的超标电动车,由于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时,侧翻摔倒并撞伤一名过马路的学生。


9月24号,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横穿马路,刹车失灵发生车祸,车主受重伤。


时隔4天9月28日,莆田一男子骑着超标电动自行车逆行,因刹车制动性能较弱撞上迎面而来的摩托车,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根据规定,合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重量在40公斤以下,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体超重、惯性变大,极易造成制动不灵或刹车距离过长,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表示,驾驶超标电动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这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突然调头逆行,以及违规载人等,严重影响了我们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


林宗表示在整治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经常发现群众抗拒执法、不理解执法。“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为了逃避我们的检查、逃避我们执法,有时候看见我们警察在前面就直接逆行到机动车车流中,或者加速冲走,这样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借着“122”交通安全宣传日,我提醒下广大的电动自行车骑友们,现在有在骑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请马上更换成达标的电动车,为自己为他人的生命负责。”


详情请关注11月25日福建综合频道18:00播出的《帮帮团》精彩节目!

作者:裴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