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轮电动汽车禁止上路 市民不要轻易购买

08.07.2014  10:16

  本报讯 前些天,一辆挂着“鲁H电”标牌的电动汽车在建瓯市区行驶时被建瓯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查获。根据规定,此类电动汽车不能上路行驶,交警依法扣留。

  这辆电动汽车四轮、双门、黄色车身,进到车辆内部,刹车、油门、方向盘,甚至空调等一应俱全,看起来与普通小轿车无异,可是这辆车靠电力驱动,最高时速50公里至70公里。

  “我不知道这车不能上路。”车子被扣押,电动汽车车主觉得冤枉。他告诉笔者,购买的时候,店主只是告诉他这种车不能上当地的车牌,挂“鲁H电”的标牌一样可以上路。

  民警介绍,这种电动汽车并非机动车,无法在全国车辆管理系统中查找到此种车牌的登记信息,因尚未取得全国有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鲁H电”的标牌仅是少部分地方政府对特定电动汽车在其行政管辖区域内,允许上路行驶的凭证。而在其行政管辖区以外的地区,并不适用。

  “因为无法上牌,这种车也没有强制保险,驾驶人大多也未经培训,安全隐患很多。”民警提醒,这类电动汽车不允许上路,市民不要轻易购买。目前建瓯只有一家店铺有卖,警方已经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市民如看到此类电动汽车上路,可向警方举报。

  (林 萌 滕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