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三明市开展《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12.06.2015  09:26

  6月9-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张大共调研组一行前往三明市,就《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温佳禄参加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在三明市、尤溪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及住建、国土、环保和通信管理等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强调,《条例》的修改完善要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充分保障电信用户选择权;要坚持民主立法、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加快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数字福建”建设、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