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钱走歪路 武平一青年盗窃财物被判刑
10.08.2015 16:1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核心提示: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武平县年青人饶某却财迷心窍,为了满足自己挥霍所用,把贼手伸向了自己的亲叔叔。近日,武平县法院公开审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饶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原来,2014年2月22日,在厦门务工的饶某因手头拮据急需用钱,向身边朋友借用却多次遭拒绝。穷途末路之下,突然想起住在武平老家的叔叔家中可能有钱,于是便驾驶着一辆租来的小型汽车,从厦门赶回到武平县城家中。当日下午,饶某见叔叔家中无人,便偷偷地从后门溜进叔叔家的二楼卧室内,盗得其叔叔放置于该卧室衣橱内的人民币11150元。随后,饶某又驾车返回了厦门,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被警方抓获后,饶某对盗窃财物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盗窃亲属财物,主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还能积极预缴罚金,并具有坦白情节,可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10.08.2015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