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各类用电将实现同网同价 减少交叉补贴

22.04.2016  15:33

  福州新闻网4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据悉,到2017年,我省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据悉,我省将推进一系列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能源价格方面,我省将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逐步减少交叉补贴。2016年,通过管道供气的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力争2017年底放开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方面,从今年起,我省将逐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标准。

  教育收费方面,从今年起,我省将把公办幼儿园、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同时,我省将推行节约用水价格政策。今年,所有市县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并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2017年底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或单位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政策。

  我省还将落实环保电价政策,推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超低排放的给予价格支持,促进节能减排和减少大气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