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调整 建书店开影院租金六折

24.01.2016  10:46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为推进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与市场租金接轨,日前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市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直管非住宅用房,将进行租金的调整和变动。据悉该政策现在已经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

  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这次租金调整的房屋范围,只要是承租市公房管理中心和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管理的直管非住宅用房及住宅改非住宅用房的,均属本次租金调整范围,而公开招租及合同期限未满的除外。

  那这次租金调整的金额如何确定呢?据了解,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标准,将由通过政府采购中标的四家评估机构开展市场评估工作,以厦门乾元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和厦门同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应评估标的的评估结果之间的算术平均值;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和厦门均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相应评估标的的评估结果之间的算术平均值,经评审后确定。租金标准使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期届满后视本市租赁市场的租金变动情况再行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租金是有优惠对象的。《通知》中提及两类产业可以进行租金打折:(1)为服务产业,支持我市商贸企业的发展,维护其经营稳定性,对直管非住宅用房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的,经承租人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和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核定后,可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70%缴交;(2)为服务公益与民生,直管非住宅用房承租人为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人民团体的,以及承租人经批准将直管非住宅用房作为书店、电影院、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用途的,经承租人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和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核定后,可按相应用途市场评估租金标准的60%缴交。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该政策实施后,可以有效遏制转租牟利现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市民想要查询具体房屋租金价格,可以登录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厦门市直管非住宅用房市场评估租金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