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守护法治生命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科学部署。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大力推进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创新,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维护者,为平安福建、法治福建、美丽福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我省司法部门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提高依法治省水平,建设法治福建上,步伐坚实。
公平正义根植于心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平正义就会受到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公平正义,关键在内植于心,外化于行。
省高院始终抓住公正司法这一法院工作生命线,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切实抓好法律实施工作,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贯彻落实“六刑会”精神专项督查,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金”赔偿问题调研,完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前准备、刑事和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机制,树立和践行科学刑事司法理念;严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持疑罪从无和证据裁判原则,加强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均衡结案预警机制、超审限案件预警、监督和防控机制等,促进立、审、判、执各环节有序衔接运转,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屏障;坚持公正高效均衡结案,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小额速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等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州、厦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省检察院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平安需求、公正期盼为导向,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按照“力度不减、措施再硬、质量更高”要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等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积极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促进突出问题治理,带动全局工作开展。在刑事诉讼监督环节,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移送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在刑罚执行监督环节,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为解决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等执法突出问题,会同省法制办、省法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建成并启动我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司法公开至关重要。
去年以来,福建法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公信。从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到裁判文书上网“晾晒”;从司法信息管理系统向全领域全流程拓展到“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日益多样化……全省法院从立案、审务、文书、执行等环节入手,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
截至目前,全省9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96家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省高院开通司法政务平台;并在全国高级法院中首家开通官方微信。依托信息化手段,全省法院开展远程立案、语音查询、网上办案、在线服务等,加快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综合服务、社会监督等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公正司法提供支撑和保证。
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福建检察网、福建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以及明确法律文书公开的内容、流程。案件当事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我省检察机关把事实、证据都拿到桌面上,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申诉人和相关听证人员参与审查,发表意见,亲身见证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过程。
铸造公平永不止步
铸造公平,永不能止步。
今年9月,省高院首份法官亲笔签名的法律文书公开亮相。虽然只是签名的变化,却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
省高院还提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全省三个地区8个基层法院被列为改革试点法院。全省法院还组织开展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11项重点课题调研,积极探索涉诉信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裁判文书说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诉讼、知识产权案件、涉台案件、生态环境案件集中管辖等机制改革;落实在人民法庭推行办案责任制,确定全省11个人民法庭作为省高院联系点。
省检察院启动了体制性改革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部署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四项机制性改革重点任务。研究起草《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漳浦县检察院等2个单位就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开展试点,安排其他6个非试点市检察院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机制性改革试点。
改革紧锣密鼓,工作稳妥推进,一个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司法环境正踏步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