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海渔局违规用公款买购物卡 局长被党内警告

05.02.2015  11:20

    日前,福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1月4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列支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干部职工。福清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陈灵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购卡钱款上缴国库。

    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2014年3月,长乐市感恩初级中学两次组织28名党员教师前往江西庐山、龙虎山和浙江省神仙居等地旅游。长乐市纪委给予该校校长唐阳海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闽清县金沙镇云际村3名村干部虚报套取工程款用于接待问题。2013年3月,金沙镇云际村党支部书记张昌针、村委会主任吴德仕、报账员张永春经私下商议后,虚报套取工程款37536元用于接待费开支。闽清县纪委给予张昌针、吴德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永春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款项。

    晋安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张榕生私驾公车、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3月以来,张榕生多次驾驶闽AF5109公车接送其妻子上下班,并将公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晋安区纪委给予张榕生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通报指出,春节将至,“四风”问题可能会有所抬头,纠正“四风”面临重要时间节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横下一条心,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决不能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见习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林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