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局召开生猪转产转业项目申报指南修订会

21.04.2016  19:12

为了更好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5〕2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5〕8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福州市农业局于4月19日召开生猪转产转业项目申报指南修订会,商讨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申报指南。会上闽侯、罗源和连江三县分别对本辖区生猪转产转业情况做了情况汇报,并分享成功经验,讨论不足之处;各县(市)区分别对项目申报指南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市局相关专家针对各县(市)区提出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主要对补助对象、标准和部分申报流程做了切合实际的修改。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这次修订会的讨论结果重新修订项目申报指南,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进行项目申报和实施,将生猪转产转业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