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生活秀:青少年饮酒低龄化 毕业婚纱照走红网络

24.05.2014  13:23

编者按: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大秀场,我们身在其中演绎着属于自己的故事。中新网生活频道的“一周生活秀”,旨在盘点一周以来衣食住行、吃喝玩乐等领域里的新闻事件、趣闻乐事、热点话题、争议争论。力求深度发掘,无一遗漏,全面展示。

中新网5月24日电(生活频道袁野)本周生活热点不断,北京地铁禁食禁乞或将重新入法,最高拟罚千元;青少年饮酒存在低龄化现象;毕业婚纱照走红网络,唯美图片获网友点赞;武汉女大学生“出租大腿”当广告位,标语挑逗;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建立母乳室,给“母爱10平方”。

5月23日 《京华时报》 北京地铁禁食禁乞或将重新入法 最高拟罚千元

昨天,《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地铁禁食”入法遭遇一波三折。继提交审议时被删除后,昨天又被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交代表集体意见的报告,建议增加这一条款。

今年2月,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征求民意,其中提出的“地铁禁食”并将进行罚款的条款引发公众热议。之后,北京市法制办认为地铁里进食等行为并不是威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直接因素,因此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稿中,将该条删去。

在昨天公布的审议意见报告中,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增加该条款,认为目前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大量存在,给轨道交通运营带来了应急疏散、设备设施故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车厢内饮食也会因遗撒、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者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在条例草案中15项“乘客禁止性行为”中增加三项:“(十五)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十六)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十七)在车厢内饮食”。

同时,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和在车厢内饮食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建议增加对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行为的法律责任,运营单位有权制止派发广告等物品行为,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广告等物品,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只是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地铁禁食”入法仍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