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回忆逃亡生活:吃得差还遇上流行病 不敢出门似坐牢

19.01.2015  18:39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徐进辉局长介绍,从2014年10月到2014年12月31日,全国检察机关成功地将潜逃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49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或抓获归案。

    徐进辉局长介绍,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开展劝返工作成功率较高。已回国投案自首的49名犯罪嫌疑人中,经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重要关系人开展劝返工作,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36人,占73.5%。

    二是在潜逃境外人员较多的地区和华人华侨群体中开展追逃追赃攻势效果较好。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大多生活在国外的华人社区,依靠乡邻接济度日,一些逃犯彼此联络、感情慰藉,在潜逃人员集中的地区和华人华侨群体中开展追逃追赃攻势,往往能够形成连锁效应。

    如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广泛宣传和向海外华人华侨群体邮寄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促使开平市政协原副主席冯某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关某从加拿大回国并退缴赃款1700多万元。福建省石狮市检察院通过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龚某家属宣传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及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政策,在旅居菲律宾的乡贤和我驻菲使馆的帮助下,促使龚某回国投案自首。也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家属代为投案、先行退赃、或采取发电邮等方式向检察机关表达意愿并最终投案。

    三是境内抓捕与开展国际司法协作相结合效果好。在劝返和抓获的49人中,通过开展边境地区国际司法协作、境内追逃与境外协作抓捕相结合,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13人,占26.5%。

    四是切断境内外经济联系,追逃与追赃相结合是促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重要条件。重庆市犯罪嫌疑人宁某案发后潜逃非洲,谈起逃亡的日子懊悔不已,他说“那里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的很差,蚊虫又多又大,又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到非洲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原本以为只要离开中国,就可以逃避惩罚,过上安逸的生活,哪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浙江省苍南县某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征用补偿金后潜逃缅甸,在那里他生活无着,也不敢与家人联系,走投无路之下走进缅甸有关部门申请回中国投案自首。

    (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