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无力还高利贷 假买地真骗钱

28.03.2016  14:24

  本报讯 因生意亏损借高利贷周转,无法按时还钱后竟虚构项目,骗取他人钱财。3月21日,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孟某因向高利贷借款15万元用于磁砖批发生意,不料原本不错的磁砖生意因被拖欠的货款无法收回,资金陷入断裂状态。2011年8月12日,借贷公司不断催促其还钱。无奈之下,孟某想了一个“万全之策”。孟某向朋友马某透露,南浦街道某村一小组组里有一约400平方米自留地要拍卖,因自己手头资金紧张,想邀其入伙买地建房。马某听后也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便同意出资5000元去参与“投标”。

  一个星期后,孟某打电话给马某谎称以每平米360元的价格拍下地,并愿意转让150平米。2011年9月30日,孟某与马某签订了所谓的自留地协议书,并许诺会帮其办好买地手续。随后,马某将余款49000元汇入孟某账号。孟某在收到钱后第二天就外出务工。其间,马某多次电话催问买地手续办理情况,孟某皆以各种借口搪塞。

  2014年清明,孟某回家扫墓时被守候已久的马某撞见,便带他去查看所购买的自留地。马某在询问后便察觉到被骗,遂要求返还54000元购地款。孟某在还了两万元后便躲避马某,马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