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福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中国工程院发布的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报告中,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第一。3日,福建省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其中指出,福建省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优,持续保持全国领先。
水质达标率100%
公报中显示,福建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为优,I类~III类优良水质比例为95.8%。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12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湖泊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全省19个主要淡水湖泊水库中,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的有17个,占89.5%。
全国空气质量排名中,厦门、福州分别位列第7位、第8位
福建省68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7.5%。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排名中,厦门、福州分别位列第7位、第8位。福建省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从优开始排名,依次为南平、宁德、莆田和龙岩(并列第三名)、厦门、福州、三明、泉州和漳州。
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福建省森林覆盖率为66.8%,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福建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93个,其中国家级17个、省级2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5.6万公顷。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福建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全省24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6分贝,总体处于一、二级水平。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1分贝,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
多举措改革创新,凸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作用
福建省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福建省推进多举措改革创新。
一是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首个省级生态云平台;
二是推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构建体现福建山海元素的GEP核算体系,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量化形式;
三是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行水质与奖惩挂钩,建立上下游“合作共治、生态共享、经济共赢”的机制。
同时,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倒逼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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