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 遏制生态资源破坏

21.08.2014  16:58

  福建新闻网宁德8月21日电 (叶茂)“面对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林业检察部门作为保护森林资源的专门机构,虽然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由于其职能范围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福建宁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平21日与此间如是表示。

  当天,宁德市检察院正式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在履行现有林业检察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检察、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职能,9月底前,实现基层检察机关全覆盖。

  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亦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3月,国务院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对福建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更高目标和要求。

  而与台湾一水之隔的宁德,依山傍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海岸线长1064公里,生态资源丰富。该市提出,到2017年之前要把宁德建成国家级生态市,让宁德成为“山海画廊、人间福地”。

  据介绍,新成立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将增加对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批捕与起诉工作及对上述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对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履行法律监督,协助预防、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等职能。

  李建平表示,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后,将加大宣传力度、监督力度和打击力度,遏制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高发态势。

  数据显示,2013年至今,宁德全市检察院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7件38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10件328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