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回头看”做好治理“后半篇”

18.03.2021  21:15

日前,漳州中院、东山法院开展植物生态修复案件回访活动,联合东山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以及技术服务受托方,先后到东山樟塘镇南埔村、陈城镇澳角村,对一些污染环境案的污染地块修复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检验。

据悉,这是漳州法院探索形成的“就地修复—跟踪指导—纠正偏差—验收评估”的生态修复闭环管理模式,对建立刑事惩治、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具有示范、借鉴和教育作用。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