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限制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 40多家企业面临停产

19.08.2014  18:07

  新华网福州8月19日电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规定,福建省内企业将不能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一纸规定让福建省内40多家电动车生产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寒冬。

  日前,记者在位于福清、长乐的多家电动车企业看到,厂区仓库里堆满了超标电动车成品和零部件,三两工人还在组装半成品。多位企业主坦言,如果新规开始严格执行,福建绝大部分电动车生产企业转型困难,将面临关门。

   新政细则没到位

   卖不卖超标车 商家很纠结

  郑立强在福清经营着一家电动车超市,店里除了销售自己生产的电动车外,还代理着多个品牌电动车。郑立强介绍,在福清店面销售的电动车,80%左右都是超标电动车,所谓的国标车占比只有20%。由于超标电动车动力足,骑行舒适,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购车的首选。

  “最近经常有人问,这车以后还让不让骑,交警会不会抓,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郑立强介绍,距离新规执行期限已过去半个多月,虽然目前福清还没有出台相关执行细则,政策不明朗,一些经销商不敢贸然下订单,部分厂家也只能停产观望。

  “如果按照新规执行,在省内不能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车,那么工厂的生产基本都要停止了。”郑立强在福清也有自己的工厂,他表示,随着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受限,这个一个月产能3000台的工厂目前基本处于半停工状态。

  据介绍,此前福建省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只是一个政策性的文件,虽然明确新规定从8月1日起执行,但具体执行细则则由各地市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截止目前,仍然有些地区政策还不明朗,剑悬头上,却迟迟不落地,让不少电动车经销商和厂商最近都惴惴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