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05.02.2015  20:34
    

2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领导,各设区市安监局长、纪检组长,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长,各县(市、区)安监局长,各产煤市、县(区)煤管局(行办)局长(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安监、煤监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按照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锤炼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省政府安办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在会上指出,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要讲纪律、守规矩。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全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全系统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地与中央、省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自觉按照法治思维和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逾越底线、不触碰红线;要加强监督检查,从严处理,努力把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锻造成为纪律严明、团结有力的坚强集体。

二要抓责任、促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带头讲党课,作廉政承诺,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中;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要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形成“年初抓分工、年中抓进展、年底抓考核”的机制。同时,要全力支持各级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要强化问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进行责任追究。

三要善监督、重惩处。要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杜绝滥用职权,坚持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评先评优、重要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提交集体班子研究;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安全评价管理监督、安全培训、安全资格证的发放与考核、行政执法、建设项目“三同时”、事故调查处理等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把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严规定、反“四风”。继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大力弘扬“六下基层”、“马上就办”等好作风,继续在转变文风会风上下功夫,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中央严令禁止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五要强队伍、树形象。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在工作上从严要求,特别是在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简化下放审批权限过程中,更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道德修养,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要持续抓好党的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坚守红线、敢于担当、从严执法、业务精通、善抓落实、廉洁自律“六种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沈良坤\文    杨玉荣\图)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