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推动广告战略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甘霖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上要求
推动广告战略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5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上强调,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为契机,全面推动广告战略实现新突破和新跨越。
甘霖指出,新《广告法》的出台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的新形势下,国家从立法层面对我国广告法律关系和广告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调整和改革,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甘霖指出,新《广告法》实施,标志着我国广告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全系统提升队伍执行力和工作效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是《广告法》的主要执法主体,要认真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新《广告法》的基本立法理念,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全面与重点、权力与责任、用力和借力的关系,更加关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加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加关注和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加关注简政放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改革创新。对此,她提出四点要求。
着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当前广告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全力整治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并以此为支点和突破口,推动新《广告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着力推进广告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一是以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为依托,全面建设大数据管理下的广告市场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构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齐头并进的大监测、大监管格局。三是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常态下的工作模式。
着力提升指导广告业发展水平。一是立足顶层设计,强化宏观指导。二是引导和促进广告业创新发展,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提供强有力支撑。三是坚持发挥广告产业园和广告龙头企业规范引领作用。
着力夯实广告工作改革发展基础。不仅要加强广告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还要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省会城市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130名广告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在总局行政学院举办的为期8天的培训班。这次培训是近年来广告条线规格最高、规模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