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9月实施 降低查验比例通关时间

11.08.2017  19:59

  福州新闻网8月11日讯(记者 邱陵)11日,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将于9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届时,福建省的AEO互认企业出口货物到瑞士可同时享受到中国海关和瑞士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

  据福州海关介绍,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中瑞AEO互认实施后,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

  此外,根据《中瑞自贸协定》,中国生产型的高级认证企业(AEO)还自动获得“经核准出口商”资格,在向瑞士出口货物时还可享受“原产地自主声明”优惠措施,省去了来往签证机构申请和向国外寄送纸质证书的手续。上述措施将使相关企业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有效降低企业在港口、保险、物流等方面的贸易成本。

  瑞士是首个同中国签署并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欧洲大陆国家,中国是瑞士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据福州海关统计,2017年上半年,福建与瑞士双边贸易总值为3亿美元,福建对瑞士出口的商品以机电产品和服装、织物及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约占福建省对瑞士出口总值的78.4%;福建自瑞士进口的商品以机电产品为主,约占福建对瑞士进口总值的14%。

  据悉,中国海关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对AEO互认国家或地区出口值占全部总值的80%以上,届时我国高信用企业在全球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都可以享受通关优惠和便利,显著提升贸易便利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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