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情况
按照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进展及信息定期报送制度要求,根据各试点地区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数据情况,现将2016年第一季度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整理通报(以下数据包括2011年试点地区北京、上海、辽宁、天津,2012年试点地区重庆、深圳、长沙,2013年试点地区苏州,2014年试点地区厦门、金华)。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从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看,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已批复试点项目1308个,批复项目总投资1945亿元。正在实施项目728个,总投资1321亿元;已完工项目580个,总投资624亿元。
(二)项目资金进展
由于各地试点工作批复时间、管理和资金拨付方式不同,项目进展进度不一。10个试点省市均能够明确年度试点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各试点地区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拨付试点支持资金。
根据报送情况显示,各地已拨付财政资金占计划支持资金的比例分别是,北京为100%,上海为98%,重庆为89.51%,金华为79.88%,厦门为79%,长沙为74%,辽宁为63%,天津为60%,深圳为56.83%,苏州为44.87%。
(三)项目所属类别
10个试点地区已批复商贸领域项目959个,占已全部批复项目73%。
二、信息宣传情况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10个试点地区通过各种渠道共累计对外报送信息8397条,其中上报信息1947条,采用信息767条。中央媒体报道信息1818条,地方媒体报道信息3850条,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15条。从本次信息报送情况看,大部分试点地区对信息宣传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其中,报送数量较多的为上海市、苏州市、长沙市、金华市。
三、有关要求
请各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将本次通报情况反馈本地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或协调机构,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项目落实
各地区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试点满三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项目的总结和验收工作,其他地区需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实施。试点项目全部完成、资金全部拨付并验收完毕后,请于1个月内向商务部、财政部报送有关试点工作结束的函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各试点地区要继续加强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按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采用股权投资、扶持基金等新型支持方式的,要严格相关制度建设和拨付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造成资金闲置时间过长的,将根据相关财政制度进行追回。
(三)做好宣传推广
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完工项目的验收评审工作,及时总结自本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政策集成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经验,及时向财政部、商务部报送有关情况。
(四)认真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各试点地区应根据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进展定期报送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按时将有关情况填报至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
商务部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