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福建水、大气、生态全优

04.06.2016  14:51

  福州晚报6月4日讯(记者 何佳媛)昨日公布的《2015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我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大气、生态全优。

  去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今年前4个月,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

  去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莆田、厦门、宁德、泉州、福州、漳州、三明。福州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96.4%,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6。今年前4个月,福州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95.8%。

  去年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福州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

  去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省环保厅表示,我省要打好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现象;落实最严格的企业主体责任、最严格的属地党政责任、最严格的部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