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雾霾成因明年两会期间或将有初步结论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23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相关情况。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所长武雪芳出席发布会。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以及环保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对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邹首民在发布会上指出,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邹首民说。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正进一步完善
据邹首民介绍,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1995年发布的,当时主要目的是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保护人体健康。因为标准发布比较早,没有对建设用地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规定。近年来,我们陆续发布了一些场地的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的系列技术规范,为污染场地的治理和修复提供一些技术支撑。
“由于标准发布的时间较长,《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还存在适用范围小、污染物项目少、部分指标定值欠合理等问题。为此,我们从三年前加速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一个重要变化是对现行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分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两个标准,分别适用于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从2015年以来,已陆续向社会征求了三次意见,目前还在进一步完善中。”邹首民说。
雾霾具体成因明年将有初步结论
据悉,“十二五”以来,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包括环保部的一些科研计划支持下,对雾霾的成因,特别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成因有了基本认识:高强度污染物排放是内因;不利气象条件是外因;二次化学转化增强是动力,上述解释已经在科学界形成基本共识。但关于雾霾的具体成因,尚未达成科学共识。
邹首民表示,目前环保部正会同科技部、中科院、农业、气象、卫生、高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前期研究,预计到明年两会期间,会有一个初步的结论。但雾霾或者重污染天气不是一时形成的,想了解它的原因和解决办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十三五”发布的环保标准与百姓健康息息相关
《环保法》提出,国家环境保护目标是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我们在定标准的时候,出发点就是保护公众健康。我们在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时候,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质量标准以及土壤质量标准等等,制定依据之一是保护公众健康。”武雪芳说。
武雪芳表示,随着汽车的普及,汽车跟公众生活联系越来越密切。2011年,环保部就发布了乘用车的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环保部这两年也启动了这个标准修订工作,已经征求过一次意见了。首先,对于部分污染物限值要进行调整,具体来说主要是甲苯,二甲苯,还有乙苯等,这些对人体健康影响比较大;第二是加强汽车出厂前的一致性检查要求;第三是现行标准是推荐性的,这次力争变成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个标准按照“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力争今年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