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七个月中国环保“按日计罚”涉罚金近3亿元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记者崔静、王笛)环保部10日通报了今年1至7月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在全国的执行情况。统计显示,1至7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达28203.42万元。 “按日计罚”是新环保法中的一项新规,它打破了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罚款数额的限制,意味着企业违法时间越长,被罚款的金额越高。 根据统计,1至7月,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1件,罚款金额共计7479.96万元;辽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5件,罚款金额共计3028.56万元;江苏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4件,罚款金额共计1645.46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使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与司法机关配合联动,惩治环境犯罪。 根据1至7月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其中,浙江实施查封、扣押639件,占全国查封、扣押案件总数近三分之一,移送行政拘留20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24件。 此外,各地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提升新环保法的执法刚性。如河北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2015利剑斩污”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侦办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并公开了多家超标污水处理厂,对复查仍超标的企业启动了按日连续处罚程序依法进行处罚,并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地市进行督导检查。 与此同时,各地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如江苏省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将化工废水等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涉嫌污染环境罪案,经侦办审理,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相关负责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到3年6个月不等,罚金2万到20万不等。 邹首民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恶意排污行为的执法力度,震慑环境违法犯罪,努力营造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