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被判10年 查获336张购物卡
福建省纪委去年1月通报: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因巨额受贿被“双开”。如今,案件有了新进展。近日记者获悉,福州市中院审结了此案:王国长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达161.4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王国长受贿案,涉及约30家企业、单位,燕京惠泉啤酒、青山纸业等省内多家知名企业,都曾向其送过钱财,王国长均一一笑纳。省纪委扣押了王国长337万余元人民币,从其亲属处查获336张购物卡。
受贿案涉及30家企业,除了现金还收寿山石和相机
王国长,男,汉族,1956年9月14日出生,福州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93年6月至1997年3月任省环保局开发监督处副处长,1997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省环保局开发监督处处长,2000年10月到2007年8月任省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2007年8月至2009年七八月任省环保局副局长,2009年七八月至2013年任省环保厅副厅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3年6月25日由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福州中院审理查明,王国长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单位谋取利益,收受“好处”,除了现金,还有寿山石、单反相机、购物卡等财物。其受贿案涉及约30家企业、单位,收受钱财的地点有时在家中,有时在办公室和酒店等场所。
2002年至2013年间,王国长利用职务便利,为福建省化工研究所环评中心、福建山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华工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环评业务给予关照和帮助,先后多次在家中、酒店等场所收受上述单位的实际负责人翁某甲(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共计34.04万元、购物卡总价值1.7万元和寿山石一块(价值人民币1.2万元)。2013年3月,因翁某甲被有关部门调查,王国长担心案发,遂将寿山石退还。
2006年至2013年,王国长利用职务便利,为厦门盛煌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及开展相关业务给予关照和帮助,先后多次在办公室、酒店等场所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甲(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共计4.2万元、购物卡总价值16万元和一套佳能单反照相器材(价值人民币2.98万元)。2013年3月,因翁某甲被有关部门调查,王国长担心案发,遂将照相器材退还。
337万元被省纪委扣押,亲属家查获336张购物卡
2001年至2013年间,王国长利用职务便利,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技改项目环评审查及相关环保评查提供关照和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许某甲贿送的现金共计14万元。
2006年至2013年间,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环保污染监督检查等事由提供关照和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徐某甲贿送的现金共计3.5万元。
法院还查明,王国长到案后检举揭发了省废物管理中心主任石某甲违纪违法问题。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扣押王国长337.2万余元。据王国长家属交代,336张购物卡系其根据王国长交代,从其父亲家中取出交给省纪委。
福州中院认为,王国长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钱物达人民币16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能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王国长在办案机关掌握其部分受贿的犯罪事实后,如实交代了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