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王成全任厦门市中级法院代院长
今日上午,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陈昭扬、陈紫萱、陈津、黄锦坤、刘育生,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副市长黄文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燃气安全监管若干规定》,该规定将于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因工作变动,会议接受陈国猛辞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王成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因到龄退休,会议免去黄勇民的厦门海事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夏先鹏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同时任命周红岩为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因到龄退休,决定免去刘平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李玉辉为市民政局局长。
王成全简历
王成全,男,汉族,福建福安人,1962年12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法官。历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2015年10月30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代理院长。
夏先鹏简历
夏先鹏,男,汉族,湖北鄂州人,1964年1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民革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副教授,三级高级法官。历任湖北省宜昌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业大分部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副处级审判员,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审判员、民革福州市委主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革福建省委兼职副主委。2015年10月30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任命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民革中央委员,九届福建省政协委员,十届省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