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宗局门户网:王作安/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树立宗教良好形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对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佛教道教的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探讨加强宗教文化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发挥佛教道教在促进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一、认识宗教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其实,宗教也不例外。宗教要健康发展,必须重视宗教文化建设。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传承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我国的佛教也好,道教也好,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还是一种传统文化,可以说都是具有深厚文化传统底蕴的宗教。在数千年的发展中,佛教、道教与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借鉴,在碰撞和交融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和道教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引领当代中国佛教道教的健康发展,必须重视传承佛教道教优秀传统文化。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宗教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佛教道教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们看到,当前我国佛教道教总的发展态势是健康有序的,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的教职人员信仰淡薄、戒律松弛、追求名利、贪图享受,有的寺庙宫观“被承包”“被经营”“被上市”,出现了商业化倾向。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佛教道教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佛教道教的社会形象。过去媒体很少关注宗教,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个个都是自媒体,宗教不再是禁区,佛教道教被放到了聚光灯下,全社会都在审视,可以说无处遁形。近年来网络上有关佛教道教的负面消息接连不断,杀伤力很大,教内许多人感到很委屈、很无奈。其实,与其抱怨人心不古、舆情险恶,还不如调整心态,多从自身找原因,从做好自己着手,坦然接受舆论监督。其中要抓紧做好的一件事情,就是重视和加强宗教文化建设,既要坚守优良文化传统,也要顺应时代进步要求,形成佛教道教当代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重视宗教文化建设,是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在当代中国,佛教道教要体现自身价值,就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的真正价值,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上,注重教化功能,提升道德水平,释放社会正能量。做到这一点,要正人先正己,度人先度己,化人先化己。佛教道教只有通过加强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和文化素养,赢得社会尊重,取得民众信任,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发挥积极作用。
二、把握宗教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各宗教的努力方向和发展道路。
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我国宗教发展的历史,是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有的人说,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佛教也早已融入中国社会,所以坚持中国化方向主要是针对其他外来宗教提出的要求。这是不正确的。不论是佛教还是道教,或者其他宗教,都不可能一成不变,而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必须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不论是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坚持中国化方向,是一个不断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劳永逸。今天我们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前无古人的宏大事业,佛教道教如何适应这一人间正道,在社会发展潮流中把握主动、赢得进步,这是宗教文化建设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是信教还是不信教,都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宗教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融入到宗教文化建设之中。要深入挖掘佛教文化、道教文化中有利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营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氛围,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使之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必须坚持用中华文化浸润。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富滋养。在中华文化的形成中,佛教道教是重要的参与者,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应当看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丰富多彩,佛教道教正是由于不断汲取中华文化中其他各种学说的养分,才得以不断丰富发展的。开展宗教文化建设,既要继承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也要把自己放到整个中华文化中去审视。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要有宽广的眼界和胸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不断滋养和丰富自己,并自觉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宗教文化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与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还存在需要协调适应的地方。新中国建立后,佛教道教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但相应的宗教文化建设并没有同步跟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传统文化,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如果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就等于丧失了发展进步的重要机遇。要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宗教传统文化中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的内涵和陈旧的表现形式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进行升级改造,赋予新的生机。要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新进展,对宗教传统文化的内涵加以补充、拓展、完善甚至创新,创造新的活力。对宗教传统文化中那些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内容,要自觉予以淡化、调整或者扬弃。
三、实化宗教文化建设的举措
加强宗教文化建设,贵在知行合一。要认真总结宗教文化建设的经验,根据形势发展要求和宗教自身特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努力营造庄严清静的道风。道风好不好,反映佛教界、道教界的信仰素质和精神面貌。当前道风方面出现的问题,对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鼓励佛教、道教教职人员潜心学经、纯正信仰,以戒为师、注重修行,正确对待名闻利养,自觉抵御各种诱惑,以良好的道风、严格的操守赢得信教群众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继续开展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和道教玄门讲经活动,提高对经典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对经典的阐释和讲解能力,引领信教群众正信正行。寺庙宫观要清净庄严,有宗教文化气息,成为净化人心、导人向善的道场,不能处处充斥着商业味道。
重视宗教文化的研究和保护。要整合学界、教界研究资源,整理宗教经典名著,开展宗教学术研究,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对宗教经典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阐释,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宗教理论涵养。加大宗教文物保护和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对宗教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梳理和萃取其中的思想精华,作出通俗易懂的当代表达,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有益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宗教文化活动,突出文化功能,发挥修身养性、涵育文明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信教群众。防止开展以发展地方经济、提升地方知名度为目的的宗教文化活动。
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相契合的内容,在信教群众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形成因果报应的正向效应,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以向上向善的行为见证宗教信仰。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融入宗教文化建设之中,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决抵制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实现实体展示和网上展示相结合,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观念,争做中华文化的守护者和弘扬者。弘扬济世利人的精神,积极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追求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倡导保护生态理念,帮助信教群众树立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和节俭意识,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倡导勤俭惜福,力戒攀比利养,做到俭以修身、静以养德,建设生态寺观,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助力。
积极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在中外文化交流史上,宗教文化交流一直占有十分重要地位,涌现出一批在这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高僧高道。要充分利用中国佛教、中国道教的文化优势,发挥在公共外交中的积极作用,讲好“中国佛教故事”“中国道教故事”。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我国佛教道教主动走出去,开展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宗教交流,开展文明交流互鉴,倡导宗教和谐理念,丰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文明交流内涵。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国际道教论坛”,通过搭建机制性的宗教文化交流平台,推动我国佛教、道教文化走向世界,扩大在世界文明对话中的影响力。要重视对外交流人才培养,提高表达能力,创新传播方式,提高对外宗教交流的能力和水平。
备注:本文摘自国宗局门户网/首页/新闻中心/局工作动态;发布时间/2016.04.20;原刊发于第2期《中国统一战线》杂志,作者系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