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民累计献血800毫升 本人终生免费临床用血

09.12.2014  17:10

无偿献血实际上是件助人利己的事。那么,我省公民献血多少可以报销?献血后用血如何报销?下面我们通过一条短片具体来了解一下。

根据《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居民无偿献血达到800毫升,本人终生免费用血。 (福建省血液中心副主任 赖东生:志愿者的亲属和配偶可以使用(志愿者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果志愿者献血量没有达到800毫升,在800毫升以下,那么他在五年内可以使用三倍于自己献血量的血液。) (无偿献血后用血为何仍要缴费?)临床用血时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主要是血液成本费,用于无偿献血宣传,献血者招募和保留,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报销,血液采集、检测、分离、储存和运输等所发生的费用。 那么,献血后用血如何报销呢?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采取先交费后报销办法。报销用血费用时,应出示《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示出院小结、就诊医院开具的用血收费凭据(发票)及用血费用清单,到市中心血站献血办或中心市区献血点办理报销手续。这个费用从血液成本费中提取,称为无偿献血保偿金,有独立的账户,由献血办专门管理。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