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临时工猝死索赔遇困 高龄农民工成边缘人群

26.08.2015  08:10

  福州新闻网8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在福州街头,时常会看到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蹲或坐在路边。他们随身带着麻袋、布条、扁担等工具,随时等待着雇主。

  52岁的重庆涪陵区男子何某云是黎明附近街头的常客,今年2月因临时出工猝死,至今他的死亡赔偿还是个未知数。

  23日,《晚报调解室》接到求助,为何某云76岁的老父亲和两个幼儿的监护人提供了调解咨询服务。

   无法举证劳动关系

   人社局驳回工伤认定

  何某云的未婚妻罗某说,今年2月1日,福州顺利搬家有限公司巫某打电话临时叫何某云跟另一个老乡邹某一起到盖山,帮一个房东搬家。上午10时30分许,何某云正在搬家过程中猝死。

  事发那天,罗某正在家坐月子,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才10天,第一个孩子今年已经5岁了。

  2月28日,罗某代两个孩子向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罗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搬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社保缴费记录、招录表等。

  因此,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驳回了罗某的申请。

   法院已开庭审理

   还未判决

  随后,罗某和何某云的父亲何某会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三方赔偿损失总金额1102675元的一半551337.5元。他们的法援律师认为,何某云之死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主除了福州顺利搬家有限公司,还有巫某和搬家的房东翁某。

  8月中旬,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何某云一案,因案情复杂至今还未宣判。

  晚报调解室律师林燕铭说,从工伤的角度打官司家属胜算不大,如果从雇佣关系来讲,官司还可以打。从侵权角度来说,何某云提供了劳动服务,受到损害,可以据双方过错各自承担责任,比如东西超过人身正常负荷而又无安全措施,则雇主要负部分责任,不过维权的过程会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