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截止到年底 目前暂未确定

30.12.2015  11:11

  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旭)“单独、双独家庭放弃二孩的,向所在社区提供相关证明,可以领取补助。截止时间是2015年底,只有3天。”昨日,这条消息在网络上流传。记者从多个基层计生机构了解到,目前并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政策调整通知。不过,记者注意到,此前省卫计委已发文对2015年度计生政策进行调整。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一次性发给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根据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夫妻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工作人员一方所在单位发给全数;夫妻双方均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计生奖励发放依据是按照计生录入平台显示的常住地为准。”鼓楼一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网上“鼓楼单独家庭2000元,双独家庭4000元”的传言,该工作人员答复称,鼓楼的奖励统一为2000元,不存在4000元的奖励。

  “目前未接到上级部门调整的通知,该奖励政策截止日期是否到12月31日,依然并不确定。”仓山区一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称。不过,省卫计委今年5月出台的《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自2015年起,对已纳入计划生育贡献奖励的对象继续按原政策执行,直到其60岁后与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对接;对2015年及以后新增符合再生育政策而放弃生育的,不再实施贡献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