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党组会议进一步作出部署: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贡献

17.06.2014  19:13
      本报消息  党的十八大作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在人民群众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国妇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对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下发了具体贯彻意见。近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并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源潮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侨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交流会上提出的要求,就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扎实深入做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作出进一步部署。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广大妇女和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力量,深刻认识妇联组织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独特作用和肩负的重要责任,发挥组织优势,体现群众性特点,创新载体方法,动员凝聚广大妇女和家庭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出新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优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各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各团体会员和各级妇联常委执委的作用,在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成才行动”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各行各业妇女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 

        会议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拓展工作载体,激发妇女和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妇女和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设计和开展紧贴妇女内在需求的活动,使他们在参与中接受教育、受到启迪。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家庭、细致入微、见诸日常,大力推进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妇女在关爱邻里中融洽亲情,在关爱社会中感知责任,在关爱自然中享受快乐,激发妇女和家庭崇德向善的内在自觉。

      会议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丰富品牌活动内涵,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做细、做小、做实。立足“妇女之家”,充分发动群众,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不懈地深入下去、普及下去、拓展下去,使之常态化。进一步挖掘“最美家庭”活动内涵,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夫妻、好儿女、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等寻找、推选和讲评活动。抓住节日节点,推出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最美家庭”典型,努力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打造成体现妇联特色、契合群众需求、彰显生机活力、具有社会影响的工作品牌。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发挥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妇联报刊网络持续开办“最美家庭故事会”等专题专栏,运用妇联官网、官微、QQ群、微信等新媒体,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妇女群众和家庭中的宣传覆盖面。发动妇女群众和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去寻找和发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身边典型,激励妇女和家庭学有榜样、争当先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