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躲狗倒地摔伤 狗主人带伤者去医院检查消失
25.08.2014 16:41
本文来源: 东南网
前些日子,市民李女士带着女儿走到黄海汽修附近时,被一只宠物狗缠上了。为了躲狗,李女士不小心摔倒在地,右脸淤青厉害,嘴唇缝了两针,左膝盖也肿得厉害。狗主人带她去医院包扎、检查之后便联系不上了。
前几天,莱山区李女士送女儿去黄海汽修附近的艺术学校练琴,路上一只小狗突然跑过来,在她脚下窜来窜去,还想往她身上扑。李女士说,自己一直怕狗,所以就躲,却不慎摔倒趴在地上,把嘴唇和膝盖磕破了。“当时小狗的主人在一旁,他看到小狗在我脚底下缠着不走,马上把它唤回去就好了。”
小狗的主人带着李女士去了烟台山医院包扎、拍片检查。李女士说,当天的费用是小狗的主人出的,可能是一千多元。医生建议李女士住院,小狗的主人觉得没有必要,之后双方就离开了医院。很快,李女士的右脸肿得越来越厉害,左腿膝盖也肿得跟馒头似的。她第二天再次来到烟台山医院时,医生还是建议住院,无奈之下她办理了住院。但是,小狗的主人却一直不接电话。
之后,李女士去瀛洲大街派出所报了警。“等李女士出院,有了总的医药费,我们在中间调解一下。”民警说。
山东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君妮说,狗主人对于李女士摔倒受伤有一定的责任,李女士可以向他追究医药费。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记者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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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4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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