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检察院开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专项警示预防帮教活动

21.05.2015  01:35


    福建检察5月20日讯(叶佛生 赖东梅 张洁)为落实执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让失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法行为及违法的严重性,尽量减轻司法程序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压力,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5月18日上午,邵武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专项警示、预防帮教活动”。
  邵武市检察院主要针对近期办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件中的4名做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帮教活动。帮教活动采取了座谈形式,邀请了相关法律援助的律师参与此次帮教活动。座谈会上,未检科承办人首先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知了案件进展情况,就不批捕理由及其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并对他们讲解了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犯罪嫌疑人珍惜机会,在取保候审期间要定期如实地汇报思想情况,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做一个对社会、家庭有贡献的人。同时要求监护人认真反思管理失责的教训,强化今后的教育,随时随地掌握孩子的动态,耐心引导这些孩子,从细节上帮助他们走出犯罪的阴影,合力形成执法机关、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预防体系,确保帮教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创造有利的环境。
  此项活动得到了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的积极回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