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推行“3+x”特殊人员网格化工作模式

13.04.2016  10:15

      福建长安网4月12日讯  (郑蕾)2016年,沙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试行“3+x”特殊人员网格化工作模式:即由3名专(兼)职社矫安帮工作人员(1名指导员、1名训导员、1名网格员)加“X”名特殊人员家属、原单位同事、朋友等亲友组成社矫安帮工作小组,分工协同,共同完成责任对象矫正帮教工作。

    指导员由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担任,主要负责部署责任社矫安帮工作的总体任务,确定监管教育的总方法,定期组织特殊人员的分片学习、社区服务和日常教育监管等工作。训导员由派出所或警务室民警兼任,主要负责特殊人员警示教育,发挥执法部门的威慑作用,警示特殊人员遵纪守法。网格员作为信息收集员,主要负责日常走访,及时掌握特殊人员动态信息。亲友团的加入便于充分发挥身边亲友作用,随时掌握特殊人员思想变化及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传递信息,开展亲情帮教、感化教育,提高社矫安帮针对性和有效性。如高桥镇新坡村以村小组为片区,30—50户为一个网格,划分为3片区、6网格,设立村级司法警务调解综合室,整合司法所与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组成了综治调解服务团队,把本村26户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工作注入到网格中,通过农村网格深入了解其具体情况,实行实名制动态管控,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措施。       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道)184个村居已有40个村居全面实行网格化,占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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