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

16.09.2014  14:10

  我省将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以及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的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的学生,实施“三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政策。

  到2016年,省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从每人每年1500元逐步提高到30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