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物业管理不善商家拒缴费 物业设锁禁车入内

05.10.2014  10:53

  出口被设锁的钢筋栏杆拦住

  福州新闻网10月5日讯 市民陈小姐日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其店铺所在的首山路七街十二府大掌柜商业街物业设锁不让搬家公司的车开到店铺前,理由居然是陈小姐未缴纳物业费。

  当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大掌柜商业街的三个出入口都设有水泥柱,机动车无法驶入该商业街,其中一个出入口被一个栅栏围住,下面有一把小锁。陈女士称这把锁的钥匙就在七街十二府物业——银典物业的手里。

  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店铺已转让给下一个商家,前一天早晨她请搬家公司来,准备把店里的东西搬走,因为有许多大件物品,所以想让物业把锁打开,让车开进来停在店门口。谁知保安称:“物业办公室那边查你还有欠缴的物业费,什么时候缴费什么时候开门!

  银典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陈女士的店铺欠缴物业费1600多元,缴完才能给陈女士开锁。

  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在这条街开店有一年半的时间,一开始根据店铺面积,每个月缴纳约59元的物业费,但是3个月后,由于化粪池堵塞导致粪便倒流到店内,致她损失几千元,银典物业没有任何赔偿,并且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要陈女士负担远高于59元物业费的公摊水电费。

  周边几家咖啡厅和甜品店老板也抱怨。“去年4月,这条街上有5家店被盗,每家损失都不小,我家损失了一台5000元的收银机,结果物业只是扣除了我们几百元的物业费。”一家咖啡厅老板告诉记者。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店家靠不缴物业费来补偿物业管理不力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如此一来恶性循环,双方矛盾越来越尖锐。

  福州创元律师事务所沈洁律师表示,商户按照物业合同的规定缴纳物业费,是其应尽的义务,若未缴费,物业公司可通过协商、发函催收甚至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物业公司为商户提供服务,应开锁方便商户搬家,不能因为商户不缴费而损害其应有的权益。

  (福州晚报记者 管澍 文/摄)

【责任编辑:林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