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要求在强责任、促监管、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一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前期工作做得不到位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切实加强督导、强化宣传,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和每一名企业员工。要改变政府查隐患、企业抓整改、执法不到位的状况,构建依靠严格规范的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要采取跟踪督办、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后进”单位靠实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在媒体曝光,并在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义务。要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积极履行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依法监管、严格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生产运输、非煤矿山、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对重大隐患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抗拒监管、拒不整改隐患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处罚。要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要报告辖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另外,在执法监察工作中还要尽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执法监察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是防范事故的关键。要面向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在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龙岩一安监”微信、“龙岩安监”微博和官网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要加强企业人员培训,加大对重要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一线员工、外协施工队伍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疏散逃生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方案和开展情况要逐级报备安监部门。
四要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市县政府要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提供支撑。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设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实现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由现场检查为主向远程监控与现场执法并重转变,由监管企业生产作业为主向监管企业生产信息为主转变。各企业尤其是大中型骨干企业要依托信息化加强安全管理,突出中控室、调度室、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等核心部位、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加紧建立完善信息化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全方位、立体式、不间断在线监控。企业信息化在线监控系统要实现领导班子、管理层和调度室、中控室互联互通,确保企业各层级都能够对生产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控,随时掌握作业现场、中控室和调度室的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进一步深化“回头看”。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布置的所有工作落实情况拉条挂账、盘点总结。各部门各企业要对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安排的各项安全工作、提出的安全要求进行梳理,对一线如何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并纳入考核奖惩,真正将一线调动起来,从日常的点点滴滴抓起,把工作落实到最小单元。对所有查出安全隐患的“双归零”情况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双归零”就是问题和隐患本身要整改归零,还要将产生问题隐患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整改归零。各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对隐患一改了之,甚至不改了之,而是要分析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漏补缺,确保同类隐患问题不重复发生。对应急管理体系特别是应急预案进行回头看。各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应急组织机构,组建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修订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教育,有效提升企业自身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应急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必须有可操作性,必须定期开展实战演练,重在练习,而不是演戏!企业救护队要组织对所属厂矿进行实地勘查,绘制救援对象现状图、平面图和电子地图,熟悉救援对象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救援特点,提前制定针对性施救方案和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施救,科学施救,防止因应急准备不到位,导致指挥混乱、盲目施救、事故扩大。(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