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7月6日起福建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01.07.2015  18:14

    新华网福州7月1日电(记者 刘丰)公安部今日上午在福州召开新闻通气会,决定在福建试点签发2015版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电子台胞证)。自7月6日起,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比对,并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种安全防伪措施。

    电子台胞证号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会改变。电子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证人也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同行。

    据了解,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福建9个口岸可为台胞办理证件。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薛祺安提醒,每年暑期都是办证高峰,为了提高效率,请大家选择合适的办证时间。

    据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自1992年启用以来,公安机关已累计签发台胞证1736.9完本。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