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自由贸易片区发出首批外资企业备案证明(图)

09.05.2015  11:42

    昨日上午10点,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金山大道集团财务总监曾志勇领到了新设企业福建海峡基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如图),编号“闽自贸榕资备201500001”。该企业成为福州片区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施行后的首家受惠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商务部公告,昨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上海、福建、天津、广东四大贸易试验区共享一张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在自贸试验区内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实行外商投资备案管理。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简化了办事手续。根据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可在投资实施即企业营业执照签发前或投资实施之日起30日内申报,改变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由商务部门前置审批的模式。

  昨日,此前预受理的43家外商投资企业悉数领到了《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今后,在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后,通过“一口受理”平台,就可进行企业设立申请,提交从网上录入预审通过后打印生成的外国投资者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设立备案申报表及备案申报承诺书》,和外国投资者、实际控制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就可领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  (记者 卓文俊/文 俞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