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三人妨害公务 家庭聚会狱中进行
18.06.2014 13:42
本文来源: 法院
经审理查明,三被告人系父子关系,父亲曾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4年1月21日,被告人钟某龙因欠林某500元运费,经林某多次催要未果,后林某向被告人钟某龙购买鸡鸭意图抵扣运费便发生争执纠纷。当晚被告人叫来其两个儿子钟某斌、钟某辉到林某家,后经群众报警,武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后指派十方派出所出警处置。该所民警付腾荣等干警到达现场后,要求纠纷人员到十方派出所接受处理,但三被告人不听劝阻,还挑衅民警。在民警控制被告人钟某龙、钟某斌时,三被告人拉扯民警,被告人钟某龙还殴打民警并和民警扭打在一起,场面混乱,在民警鸣枪警告后,三被告人仍不予理会,继续与民警扭打致民警付腾荣、廖鑫受伤,导致民警无法处置警情,严重妨碍公安民警正常执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经过审理,三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供认不讳,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认为,家庭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中第二、三被告人都是不满25周岁的青年,作为有前科的父亲钟某龙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做好表率,反而带领孩子们走上暴力抗法的犯罪道路。法官考虑到三被告人系父子,三人同时被判刑,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故对第三被告人钟某辉酌情减轻一个月的刑期。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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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014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