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坑爹"!15岁少年驾驶挖掘机肇事 父亲被刑拘

21.07.2014  15:13

据民警介绍,事故发生于本月5日,地点在晋江市青阳街道莲屿社区。

(晋江市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蔡光瑜):刘某驾驶无牌的轮式挖掘机在莲屿社区莲塘路碰撞郑某燕驾驶的自行车,造成郑某燕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挖掘机驾驶员  刘某):下班回去的路上,因为拐弯,挖掘机都有个盲点,大臂挡在那边,当时是真的没有看到。

民警介绍说,驾驶挖掘机的刘某未满16周岁,无证驾驶,而且挖掘机也未上牌。肇事者刘某说,他上完初一后就辍学了,在家闲着,就找父亲学习驾驶挖掘机。

(挖掘机驾驶员 刘某):我父亲以前就是做这个的。我就感觉比较赚钱,我也想自己赚点钱。

目前,警方根据这起案件的责任认定,依法对刘某的父亲刘某士刑事拘留。

(晋江市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蔡光瑜):经认定,刘某负全部责任,但是刘某未满16周岁,不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其父亲刘某士有纵容指使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所以我们对刘某的父亲刘某士立案侦查。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晋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