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爱护公物是一把文明素质的标尺
从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每个人几乎都能听到老师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要爱护公物”,尤其是当有学生在课桌上乱刻乱画的时候,总会招来老师的严厉批评和同学的指责。也就是从童年开始,我们每个人都很清楚“要爱护公物”这一最基本道德,然随着年龄的增长,“公家东西”也就成了不值得珍惜的代名词,甚至在遇到不顺心事情时,某些人会故意用损坏公物来发泄。更有甚者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有损公德,在受到他人谴责时,还会以“又不是你家的”“多管闲事”等恶语来强词狡辩。“爱护公物”这一人人皆知的常识性道理,却随着公共自行车的出现,有了更明确的衡量标尺。
很显然,公共自行车作为一种开放型的公共代步工具,属于“公物”,更由于为社会提供“共享”,或已经对使用者中存在不文明行为有“预知”,投入使用的公共自行车不论是内在质量还是抗损坏强度都远远高于普通的家用单车,可依然难以抵挡某些市民的“野蛮使用”,更有故意刮花二维码甚至恶意损毁单车的行为发生。如果乱停乱放给城市管理上带来一定影响,是一种无意识的不文明行为,故意损毁甚至恶意破坏单车正常使用,则不仅给公共自行车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更是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涉嫌违法犯罪了。
公共自行车既是现代城市共享生活的开始,更是一把文明素质的标尺,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共享产品和服务势必会越来越多,公共自行车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共享企业的权利如何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甚至城市居民素质的如何,更关系到未来很多共享设施、设备的建设、投放和运营。而“爱护公物”这句在过去看起来有些“抽象”的基本道德要求,也会随着公共自行车和更多共享产品的推出而变得越加具体和明晰。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开展一场全民普及教育“爱护公物”的大讨论,在全社会营造出“爱护公物、提高文明素质”的氛围,只有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素质修养,并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和保持同步,公共自行车屡屡被破坏的现象才能得到改变。(中共石狮市委文明办 石狮日报记者张军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