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货栈”为反食品浪费打开了一扇窗

31.05.2021  21:43

  方便面、矿泉水、牛奶……28日,两位环卫工人正在福建省福州市东街街道一便利店内领取免费供给的临期食品。在这里,环卫工人、快递员等一线工作者可以进店扫码领取,奉献爱心的同时,避免了食品浪费。(5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必须重申的是,根据反食品浪费法,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前不久,南京某面包店因面包颜值不达标、桂林某学校食堂因蔬菜有虫眼、不好看就要扔掉,均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并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而重要的是通过对事件的热议,给全社会都上了一堂反食品浪费普法课,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反对食品浪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而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其本质与颜值差的面包和不好看的蔬菜一样都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如果商家、企业对于此类食品一律采取销毁或者扔掉的话,就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因为刚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中第三条明文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就意味着,商家因食物颜值或者临近保持期、卖不完就扔掉,这种行为属违法。

  现实中,临近食品报废在烘焙业及商超、快餐、茶饮等行业并不少见,尤其针对鲜食品类,主要原因在于产品保质期较短,不及时处理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反食品浪费法实施后,部分商家则陷入不报废处理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报废处理又涉嫌食品浪费的“矛盾”境地。

  此次,福州市东街街道联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和建立“爱心货栈”,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也在辖区内倡导勤俭节约风气,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此做法就为反食品浪费打开了一扇窗,更为商家、监管部门落实好反食品浪费法带来了新启示。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的正式实施,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了要求,因为浪费食物不仅是社会道德问题,也是违法行为了。这既要求企业应主动遵守法律,引导员工和消费者重视节约粮食、杜绝浪费,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更要求各级监管部门除通过执法“倒逼”外,还应积极给商家提供更多合理处置途径,共同杜绝这种“舌尖上的浪费”。(莆田文明网 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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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