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9·19"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9名责任人被处理

27.01.2015  12:17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1月23日,厦门市安监局对外通报湖里“2014·9·19”较大燃气爆炸事故最终调查报告。

      报告载明,  "9·19"燃气爆炸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原因为家乡瓦罐煨汤馆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安装不当,事故涉及企业、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人员10名。目前,爆炸中受伤的18名人员,17人已办理出院手续,而相关人员将被依法追责,具体包括:家乡瓦罐煨汤馆经营者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3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其他处罚。

      另外,调查报告还建议,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规定,吊销东浦路供应站《燃气供应许可证》并处以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集顺公司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建议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依法对嘉福园物业公司予以处罚。(厦门市安监局 柯璋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