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确定183个非煤矿山企业、46座尾矿库县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31.03.2016  19:48
  

      日前,龙岩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矿山企业,要求辖区7个县(市、区)针对属地监管的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到县乡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确保每一座非煤矿山、尾矿库都有县乡政府有关人员挂钩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目前,新罗区45个非煤矿山企业、22个尾矿库;永定区23个非煤矿山企业、3个尾矿库;上杭县18个非煤矿山企业、4个尾矿库;武平县18个非煤矿山企业、4个尾矿库;连城县29个非煤矿山、5个尾矿库;长汀县15个非煤矿山企业;漳平市35个非煤矿山企业、8个尾矿库全部确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县乡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主体责任人,并在政府网站对全市183个非煤矿山企业和46座尾矿库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要求各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