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15.01.2015 13:3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选定条件较为成熟的矿井先行建设,同时规定有建设项目的矿井必须按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建设,提高矿井的标准化、机械化程度,发挥“示范矿井”典型引路作用。近年来,先后建立了永定县小坑井煤矿、西茅岐煤矿等5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示范矿井。同时,积极组织煤矿出外参观学习典型经验,引导煤矿投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二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巡视督查制度,对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予以督促、指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动态考评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标准化矿井建设标准不降低、不走过场,切实提升矿井的本质安全条件。
四是为鼓励、促进质标建设,全市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机制,设立了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资金,其中:新罗区、永定县对达到一级标准的矿井给予奖励150万元、达到二级标准奖励100万元,达到三级标准奖励30万元;武平县对达到二级标准奖励80万元,达到三级标准奖励30万元。
五是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度,凡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未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煤矿,春节后的复工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未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的,不予批准安全设施试运转及安全设施验收。
截止到2014年底,除采矿许可证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在建及各种原因停工的35家煤矿外,全市有91家煤矿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评,其中二级达标矿井28家、三级达标矿井63家,达标率100%。(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01.2015 1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