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象新煤炭有限公司象山公祠煤矿处罚通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龙岩市新罗区
象新煤炭有限公司象山公祠煤矿处罚通报
闽煤安监明电〔2016〕1号
龙岩、三明、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现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处的龙岩市新罗区象新煤炭有限公司象山公祠煤矿(以下简称象山公祠矿或该矿)处罚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举一反三,认真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处罚情况
2015年11月24日,我局联合龙岩市煤管局对象山公祠矿进行安全大检查及“回头看”活动。发现该矿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我局立案调查,决定对该矿处以41万元经济处罚。
二、象山公祠煤矿存在问题
象山公祠矿长期违规生产,存在未批先建,单腿下山开采,违规生产,井下使用塑料开关、胶质电线、民用照明灯、明接头、作业人员携带香烟打火机下井等,隐患和问题触目惊心,经了解该矿当班下井作业人员达63人,事故一旦发生,必将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一)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各产煤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及下属煤业公司)要把象山公祠矿隐患当做事故立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煤矿矿长、法人代表、股东及其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矿、本地区实际召开隐患分析会。查原因、摆后果,查责任、定措施,警钟长鸣。
(二)开展一次火灾清剿专项行动。 组织所属煤矿对井下、地面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清剿,重点要做好“六查”。一查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二查井上下各作业场所、机电硐室等地点水害、火灾防治设施、设备和措施以及避灾线路情况;三查井下栅栏、密闭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延伸、剃头开采和单腿下山等情况;四查井下机电设备情况,是否未定期检测检验以及存在非矿用设备;五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尤其是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消防管路等情况;六查人员出入井检身、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并作为2016年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的标准之一。
(三) 查摆原因,加强执法。 各级煤炭行业部门(省能源集团及下属煤业公司)要针对象山公祠矿存在问题,认真查找原因。此类问题为什么长期存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为什么没有得到有效制止,还有哪些隐患和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针对问题,改进监管手段和措施,立即组织回头看活动。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以雷霆之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扭转“严不起来,落不下去”问题。重点检查水害威胁严重、生产经营不正常等五类煤矿和“五假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予以停产停建,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煤矿企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