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两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近期两起煤矿较大事故的通报
闽煤安监调查〔2015〕6号
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
今年六月下旬以来,我省三明市连续发生两起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龙岩市发生一起人员私自进入已封闭的无证非法煤硐造成9人中毒死亡的事件,分别是:
6月30日,三明市大田县后洋煤矿有限公司后洋矿山+700m—19#掘进工作面迎头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原因是:发生事故的 +700水平19#掘进工作面周边存在老窑积水,矿井未对该工作面周边开展水害调查和防治水技术论证,违法组织作业人员下山进入超越批准的采矿区域盲目掘进施工,在掘进过程中未开展探放水工作,打通老窑积水区。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一是矿井长期违法组织越界开采;二是矿井以包代管,违规对外发包采掘工程;三是采用封闭门等伪装手段逃避安全监管;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矿井安全和技术管理混乱,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五是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
9月6日,将乐县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九采区-105m区段C3N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是:发生事故的-105C3N顺槽掘进工作面停工时间较长,煤层厚,脆度大,较松,破碎,易垮帮冒落,顺槽维修作业人员在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进入易垮帮冒落的顺槽进行维修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一是矿井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实测填图不及时、未结合煤层实际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规程,顶板管理措施针对性不强,日常安全技术论证流于形式;二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跟班安全员安全检查不认真;三是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及操作技能差,部分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岗证不一致,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不到位;四是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
6月27日,永定区培丰镇文东村小坑发生一起人员私自进入已封闭的无证非法煤硐,造成9人中毒死亡的事件,直接经济约损失610万元。事件造成的伤亡惨重,损失巨大,教训沉痛,充分暴露一些地区存在打非治违不彻底,安全管理松懈,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迅速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被动的局面,全面落实好全省煤矿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座谈会的部署要求,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针对两起事故所暴露的问题,引以为戒,对照问题自查自纠,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级煤炭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全面加强现场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查处煤矿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水害防治和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
长期以来,透水和顶板事故都是是我省煤矿的主要事故类别,对全省煤矿安全影响较大,各地要牢牢抓住这一重点,切实加强煤矿水害和顶板事故的防范工作。 一是 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矿水害防治规定》,做好对矿井范围及周边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和废弃巷道积水等情况的排查;加大对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煤矿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井下采掘工人透水预兆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工)撤人、报告奖励和核实论证等水害防治3项制度,落实实测填图和图纸交换制度。 二是 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采掘标准化建设,抓好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督促矿井制定符合采掘工作面实际情况的采掘作业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采掘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调整;认真抓好日常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 、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当前,我省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没有根本杜绝,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给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带来很大威胁,大田县“6.30”透水事故就是一起超层越界开采造成事故的典型案例。各地要继续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打开密闭生产施工、超层越界开采、边基建边生产和在批准的技改区域外组织生产施工等违法生产行为。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要坚决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要认真结合两起事故和一起事件的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做到全省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全覆盖”,要通过深化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宣传、引领和推动煤矿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做好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认识问题,用煤矿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请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煤业公司及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