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1.07.2016  21:20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煤安监监察〔2016〕13号

龙岩、三明、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指导和帮助我省煤矿企业开展以水害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持续保持并稳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现将《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将本文转发到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7月11日

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百名专家技术会诊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领导“抓紧抓实抓好防治”工作批示要求,指导和帮助煤矿企业深入开展以水害为重点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持续保持并稳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开展“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证行动稳步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组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力量,以“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按照“一矿一策、一灾一策、一面一策”等灾害防治要求,结合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煤矿安全规程》宣贯等活动,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技术会诊,与煤矿企业共同排查、共同分析、共同研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矿井各生产系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帮助和指导煤矿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各生产系统,逐步实现从治标到治本过渡,达到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效果。

二、组织形式

(一)领导机构

本次专项行动由我局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以及权属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相应成立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组织实施。

(二)专家组成

1. 人员组成。 福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会诊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设总组长1名,下设一组、二组和三组,各设组长1名,分别负责相关产煤县、市(区)煤矿(含省属煤矿,具体见附件2)。三个工作组可根据实际,成立若干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设小组长1人,组成专家不少于5人,并有安全管理、采矿、地测、机电、通风等专业人员。

2. 人员条件。 参加技术会诊的专家原则上从煤矿企业、各地专家库以及高等院校、安全中介机构等单位中选派,但不能影响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专家原则上应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其中:三个大组的组长由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或省人民政府级以上专家担任,各小组长由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

三、技术会诊重点内容

各工作小组进入煤矿后,应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现场检查和技术分析等方式方法,重点对煤矿以下方面进行技术会诊。

(一)制度执行: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水害治理等六个方面“五个必须和五个严禁”以及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等人员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生产系统:煤矿开采、通风、防排水等各生产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安全设施维护和完好等情况;

(四)灾害治理:煤矿以水害、火灾为重点的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和治理、水害调查分析以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等情况;

(五)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安全管理情况;

(六)内业管理:煤矿作业规程和各类图纸管理情况;

(七)培训救援:煤矿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建设情况;

(八)其他专家组认定的内容。

四、技术会诊范围、时间和程序

(一)范围

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

(二)时间

2016年7月至9月,为期3个月。每个煤矿技术会诊时间不做硬性规定,但原则上小矿不少于2天,入井超百人以上和9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不超过7天。

(三)程序

1. 人员编组。 省领导小组负责会同各单位抽选人员成立工作组,并根据所辖(属)煤矿生产建设等实际情况,逐矿编排参加技术会诊的专家名单、工作组和工作小组的组成名单以及技术会诊时间等内容,其中煤矿的矿长、分管副矿长或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参加对本矿的技术会诊。

2. 进矿会诊。 各工作小组应按照编排的时间,由组长负责召集成员统一进矿会诊。煤矿必须主动配合,提供真实的文件、图纸等资料,并与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开展技术会诊等工作。

3. 反馈整改。 技术会诊结束后,工作小组应编写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会诊书面报告(可参照附件3),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及时会诊意见和整改治理措施,以事故隐患分析会等形式向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等人员当场反馈,并提交书面报告。煤矿接到反馈和报告后,要按照技术会诊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组织整改。整改情况由煤矿矿长组织验收,验收报告要留档备查。

4. 巩固提高。 三个工作组完成技术会诊后,由组长负责召集成员对技术会诊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各单位反馈情况。各单位应及时总结,提炼固化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地区(单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部门,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各单位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系。各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解决技术难题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规定做到“五落实”;因拒不整改甚至酿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严查。

(二)督促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管执法等工作,加强对技术会诊进展情况的跟踪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技术会诊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调研等工作,对各地技术会诊进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和检查,凡已经专家组技术会诊的煤矿,原则上在近期内不纳入重点监管执法和检查的对象,对专家组和煤矿技术会诊资料不作为行政处罚、约谈等依据。

(三)工作保障。 各煤矿企业在与专家组共同开展技术会诊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资料,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阻扰专家正常工作。参加技术会诊的专家要在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开展技术会诊工作,对在会诊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各单位反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选派各工作小组组长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福建煤监局统筹保障,其他选派专家的相关费用由各单位合法依规保障,原则上由所需安排的煤矿企业从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四)加强作风建设。 各单位不准向煤矿企业摊派或收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各工作小组不得泄漏涉及煤矿企业内部商业秘密,不得向煤矿企业收取任何咨询服务费和礼品礼金,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发现,一经查实,将移交所在单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信息调度。 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专家组开展技术会诊等有关情况的信息调度,每半个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按附件4汇总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监察处和安全技术中心。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1.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名单

          2.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专家组

              组长、成员和负责区域

          3.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技术会

              诊报告(样本)

          4.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联络人

              回执

附件1

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戴文鹏  福建煤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副组长:朱石福  福建煤监局副局长

              张江辉  福建煤监局副巡视员

              周必信  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吴智远  福建煤监局综合处副处长

刁安东  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钟臣荣  福建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处长

              陈剑平  福建煤监局统计中心主任

袁必荣  福建煤监局安全技术中心主任

              刘永川  省能源集团公司安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张江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刁安东、刘永川同志兼任。

附件2

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

专项行动专家组组长、成员和负责区域

一、技术组

组长:袁必荣

成员:郑文凯  林方锦

二、负责区域

(一)一组组长袁必荣,负责组织对新罗区、连城县、武平县、漳平市区域内煤矿技术会诊;

(二)二组组长郑文凯,负责组织对永定县、永春县和邵武市区域内煤矿技术会诊;

(三)三组组长林方锦,负责组织对三明市区域内煤矿技术会诊。

上述区域均含省能源集团权属煤矿。

附件3

福 建 省 煤 矿

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

技术会诊报告

(参考样本)

煤矿企业名称

矿井名称

技术会诊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告目录

第一章 概况..

煤矿基本概况(煤矿证照、生产系统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基本情况).

第二章  技术会诊基本概况..

2.1 工作概况(组织开展技术会诊基本情况).

2.2 技术分析.

2.2.1制度执行方面分析.

2.2.2人员配备方面分析.

2.2.3生产系统方面分析.

2.2.4主要灾害治理方面分析.

2.2.5建设项目方面分析.

2.2.6内业管理方面分析.

2.2.7培训救援分析.

2.2.8其他分析.

第三章  安全生产技术会诊意见..

3.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议.

3.2 生产系统建议.

3.3 重要灾害防治意见.

附件:专家组名单

备注:1.本文本供专家组参照编写,各工作小组可根据煤矿实际和技术会诊情况,文字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2.本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经工作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交由煤矿,一份由工作小组组长保留。

附件3-1

专家组名单

技术会诊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

备注

组长

现场反馈记录

主要参会人员名单:

专家组成员:(签字)                                                    煤矿矿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建省煤矿“百名专家技术会诊

专项行动联络人回执

序号

各产煤市、县(区)煤管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及权属煤业公司名称

联络员姓名

手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