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6.06.2015  12:25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煤安监监察〔2015〕10号

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8号)以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局制订了《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暂行办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及省能源集团公司负责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煤矿企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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