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
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煤安监调查〔2016〕1号
各产煤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煤矿职业卫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保证煤矿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与公正性,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建立煤矿职业卫生专家库。现就做好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职业卫生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业卫生监察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和论证工作。
(二)参加煤矿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监察执法等活动,提出专业性意见。
(三)参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等技术审查(或备案审查)等工作。
(四)参与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参与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六)参与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普等工作。
(七)受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邀请,参与煤矿职业卫生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煤矿职业卫生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坚持科学原则,作风正派,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技术要求。
(三)具有较高的职业安全健康理论水平。
(四)被推荐人员应为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煤矿安全技术相关专业的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在煤矿职业卫生、工程技术或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年限超过20年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依照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业卫生专家主要职责,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任务,愿意遵守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业卫生专家有关管理规定。
三、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及《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选择合格人选,由被推荐人本人自愿填写《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见附表2),经所在单位同意(或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上报。省煤矿疗养院、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
(二)科研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推荐名单直接报福建煤监局;省能源集团公司及管理型子公司、所属煤矿的推荐名单报省能源集团公司审查筛选汇总后,由省能源集团公司报福建煤监局;市、县安监部门、煤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企业的推荐名单统一报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筛选汇总后,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福建煤监局。
(三)请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及有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对推荐人选审查筛选汇总后,填写《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将《推荐表》、《汇总表》于2016年2月28日前报福建煤监局事故调查处,其中《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福建煤监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库,并及时在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唐兵,0591-87503060,传真:0591-87502830。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1号楼411室,邮编:350001。
附件:1.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
3.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2月17日
附件1
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推荐单位 | 推荐专家名额(人) | 备注 |
1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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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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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岩煤管局(含市、县煤管部门及企业)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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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相关专业。汇总至龙岩煤管局统一上报。 |
5 | 三明市煤管局(含市、县煤管部门及企业)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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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相关专业。汇总至三明煤管局统一上报。 |
7 | 泉州市经信委(含市、县煤管部门及企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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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 | 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相关专业。汇总至泉州市经信委统一上报。 |
9 | 省能源集团(含集团、各煤业公司及矿井) | 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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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煤矿疗养院 | 3 | 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相关专业。 |
11 | 福建省华厦能源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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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岩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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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省煤矿疗养院、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仅推荐职业卫生、卫生工程、检测检验相关专业人员。
附件2
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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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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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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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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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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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 职称授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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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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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 安全生产专家 | 1.是:国家级□ 省级□ 其他级别□ 2.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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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业 | □职业卫生 □卫生工程 □检测检验 □煤矿安全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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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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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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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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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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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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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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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业卫生相关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及专利 | 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专著或 主要完成人专利名称 | 发表时间及发表刊物名称、专利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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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见 |
注: ( 1 )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的,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此栏签署意见和盖章; ( 2 )属各地疾控中心的,由设区市疾控中心在此栏签署意见和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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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建煤矿职业卫生专家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民 族 | 毕业院校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务 | 技术职称 | 从事职业卫生工作年限 | 推荐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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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6年2月18日印发 |